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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了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人员任职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董事长:李晓明

  副董事长:李晓伟

  非独立董事:李晓明、李晓伟、金小川、刘斌、严琦、石磊

  独立董事:张志宏、吴京辉、张开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1、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李晓明、李晓伟、张开华组成,主任委员由李晓明担任;

  2、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张开华、吴京辉、李晓伟,主任委员由张开华担任;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张志宏、吴京辉、严琦,主任委员由张志宏担任;

  4、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张志宏、张开华、刘斌,主任委员由张志宏担任;

  上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监事会主席:张兴国

  非职工监事:张兴国、王兆燚、姜海华

  职工监事:李雁、熊忠武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晓明先生为总经理,李晓伟先生、刘斌先生、严琦女士、李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严琦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蔡志成先生为财务总监,胡诚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严琦女士、胡诚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严琦女士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董事会秘书严琦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7-83661352

  传真:027-83641351

  电子邮箱:yanqi@cnhlyl.com

  证券事务代表胡诚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7-83641351

  传真:027-83641351

  电子邮箱:hucheng@cnhlyl.com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2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总经理

  李晓明,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曾在海军舟山基地装备部总库工作,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创始人之一,历任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曾任宁波市北仑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宁波市风景园林协会副理事长、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源宣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贝奋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止本公告日,李晓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881.51万股,通过持有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54.60%的股权并实际控制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7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股东李晓伟、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晓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副总经理

  李晓伟,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曾任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金溪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汇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市风景园林协会副理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李晓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94.73万股,持有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18.48%的股权并担任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76%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李晓明、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晓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副总经理

  刘斌,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风景园林(景观设计)正高级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曾在宁波滕头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水生态工作,曾任浙江滕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设计院院长、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常务理事。

  截止本公告日,刘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斌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严琦,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在长城证券工作,曾任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孝感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战略发展中心、证券投资中心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严琦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琦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副总经理

  李岩,男,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浙江海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工作、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管理部经理。

  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成都蓝德凯尔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鄂州市政协委员。

  截止本公告日,李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岩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财务总监

  蔡志成,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会计师。曾任深圳市零度眼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中恒珠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纵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多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经理。

  2016年3月至今就职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鄂州绿色环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蔡志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蔡志成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证券事务代表

  胡诚,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爱达品智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

  2020年12月至今就职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证券助理。

  截止本公告日,胡诚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胡诚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2-028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长江伟业办公大楼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除了议案2、3以外的其他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45,388,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6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8,947,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406,440,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630%。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5,789,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985%。其中4名股东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通过网络投票。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2,270,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2,270,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0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总体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因疫情防控原因,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陈一民律师、万晓芬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378,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2,260,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0%;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7%;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以下制度逐项审议:

  3.01 审议通过重新制定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3.02 审议通过重新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445,378,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3.03 审议通过重新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445,378,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3.04 审议通过重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445,378,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377,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2,260,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4%;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晓明先生、李晓伟先生、金小川女士、刘斌先生、严琦女士、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5.01选举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853,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0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78%。

  表决结果:

  李晓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李晓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853,3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0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77%。

  表决结果:

  李晓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选举金小川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853,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0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78%。

  表决结果:

  金小川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选举刘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853,3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78%。

  表决结果:

  刘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5选举严琦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853,39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0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78%。

  表决结果:

  严琦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6选举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85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3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87%。

  表决结果:

  石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志宏先生、吴京辉女士、张开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6.01选举张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853,3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78%。

  表决结果:

  张志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吴京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853,4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0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78%。

  表决结果:

  吴京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张开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853,3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78%。

  表决结果:

  张开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兴国先生、王兆燚先生、姜海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会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7.01选举张兴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853,3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78%。

  表决结果:

  张兴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7.02选举王兆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853,4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0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78%。

  表决结果:

  王兆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7.03选举姜海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853,3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36,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78%。

  表决结果:

  姜海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一民律师、万晓芬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2-029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现需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公司以电子邮件及口头方式于2022年3月15日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并于当天16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李晓明先生为会议主持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金小川、石磊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并进行表决,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李晓明、李晓伟、张开华组成,主任委员由李晓明担任;

  2、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张开华、吴京辉、李晓伟,主任委员由张开华担任;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张志宏、吴京辉、严琦,主任委员由张志宏担任;

  4、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张志宏、张开华、刘斌,主任委员由张志宏担任;

  上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推选李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推选李晓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李晓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李晓伟先生、刘斌先生、严琦女士、李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严琦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蔡志成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职务,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胡诚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简历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对“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增资。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九:审议通过《重新制定<证券投资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为加强证券投资的内部控制,拟制定公司《证券投资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证券投资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生态”)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张兴国、王兆燚和姜海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成员,与经2022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李雁、熊忠武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现需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公司以电子邮件及口头方式于2022年3月15日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于当天16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张兴国为会议主持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姜海华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并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张兴国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张兴国简历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2-03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暨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绿泉”)增资4000万元,用于苗木基地建设。

  增资后湖北绿泉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不变。

  2、本次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湖北绿泉增资暨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309871365D

  法定代表人:李岩

  注册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沼山大道108号

  成立时间:2014年6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苗木、花卉种植与销售;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农林技术开发;种植技术研究;园艺开发;农业观光项目开发;农民科技服务。

  最近一年的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湖北绿泉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1、增资方式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湖北绿泉增资人民币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湖北绿泉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

  2、本次增资前后湖北绿泉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四、对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考虑在我国双碳目标背景下,基于园林绿化市场的稳定发展,作为生态景观全产业链发展集团,充实苗木资本,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增资,可能存在湖北绿泉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经营性风险。公司将加强湖北绿泉的管理力度,科学管理,尽量减少相关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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