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1、自2022年3月28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证券办理以下列表中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相关基金份额需已开通对应类型的转换业务。

  2、投资者办理相关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时需符合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则,且转出基金需处于开放赎回状态,转入基金需处于开放申购状态,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份,转出和转入基金的限制以相关基金的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二、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公司客服热线: 95503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dfham.com

  公司客服热线: 400-920-0808

  三、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1、自2022年3月28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以下列表中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相关基金份额需已开通对应类型的转换业务。

  2、投资者办理相关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时需符合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则,且转出基金需处于开放赎回状态,转入基金需处于开放申购状态,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份,转出和转入基金的限制以相关基金的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二、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公司客服热线: 95555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dfham.com

  公司客服热线: 400-920-0808

  三、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协商,盈米基金自2022年3月22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下列基金相关份额,并同步开通下列部分基金相关份额在盈米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

  二、业务办理

  自2022年3月22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盈米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业务,并可在上述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放日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以及部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元,无级差。

  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四、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