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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束鹏华养老目标日期 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03月21日起,结束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07271)在上述公告中的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活动相关说明

  自2022年03月21日起,本公司结束上述基金在国信证券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申购费率请参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站:www.guosen.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03月21日起增加华安证券为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半导体ETF,基金代码:159813)、鹏华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传媒ETF,基金代码:159805)、鹏华中证车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车联网ETF,基金代码:159872)、鹏华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畜牧ETF,基金代码:159867)、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化工ETF,基金代码:159870)、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碳中和ETF基金,基金代码:159885)、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有色ETF基金,基金代码:159880)、鹏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光伏ETF基金,基金代码:159863)、鹏华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大数据ETF,基金代码:159739)、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科技ETF,基金代码:159751)、鹏华中证工业互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工业互联ETF,基金代码:159778)、鹏华国证ESG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ESGETF,基金代码:159717)、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龙头券商ETF,基金代码:159993)、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500ETF鹏华,基金代码:159982)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hazq.com/、95318)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03月21日起增加华安证券为鹏华中证国防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防ETF,扩位简称:国防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67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2671)、鹏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香港医药,扩位简称:香港医药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370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3701)、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香港消费,扩位简称:香港消费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359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3591)、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证保ETF,扩位简称:证保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63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5631)、鹏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行FUND,扩位简称:中证银行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730,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2731)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hazq.com/、95318)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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