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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1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8.0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954.6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185.3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768.84万元;(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500.00万元;(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48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248.8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4,280.27万元。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为725.8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784.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于2020年7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账号:1302362119100045423内资金分为活期存款资金和协定存款资金两部分,其中活期存款资金部分为50万元,超过额度的资金按照协定存款利率1.61%计息。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止,到期暂未重新签订合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定存款为0元。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账号:20000426102566600000089内资金分为活期存款资金和协定存款资金两部分,其中活期存款资金部分为10万元,超过额度的资金按照协定存款利率1.70%计息,合同期间为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1年8月23日,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合同期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19日,其他条件未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定存款为16,843,025.30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4,48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078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地熊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表: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2-013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签署过皖新传媒(601801)、中鼎股份(000887)、淮北矿业(600985)、宝明科技(002992)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皖新传媒(601801)、安凯客车(000868)、禾盛新材(002290)、宝明科技(002992)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宝明科技(002992)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3家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60万元(含税)。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到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审计机构的业务水平,一致同意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2-014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莫鲲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一致。莫鲲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莫鲲鹏先生,1977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海军某部后勤部任职,2009年2月至2013年4月,历任公司行政后勤科干事、副科长、科长;2013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环境安全部科长、副部长、部长;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2-016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7.2万元(含税)/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2-010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熊”)于 2022 年3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4年末,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瑜大道以东、二军路以南地块(宗地编号:LJ202202)。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大地熊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56,1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185.3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1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其中,募投项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903万元,主要包含建筑工程、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等,建设期3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最终不动产权证书地址为准

  公司“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建设用地因市政道路拓宽规划而受到影响,公司出于后续项目建设、使用效果等综合考虑拟变更实施地点到周瑜大道以东、二军路以南区域。同时,政府已与公司签订以上区域用地协议,公司决定在拟变更后的实施地点建设“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目前,公司已支付上述土地竞买保证金用于建设“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竞买成功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将围绕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研发和制备技术,瞄准新能源汽车、信息技术、清洁能源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稀土永磁产业发展需要,系统研究稀土永磁材料的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持续研究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其制备新技术、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表面绿色防护新方法、废旧稀土永磁体资源化再利用新工艺。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夯实研发技术基础,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以建设稀土永磁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钕铁硼材料从配方设计到工业化生产的完整研发体系,增强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进而巩固公司在国内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的优势地位。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4年末。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稀土永磁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变更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公司研发活动正常开展,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2-006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永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贷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熊永飞、衣晓飞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4月1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2-007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永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贷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2-008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5,389,586.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800,00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4.7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公司发展实际和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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