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2-01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2022年3月22日,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两份《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一是使用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170期(3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二是使用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170期(3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一)
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二)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决议使用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际 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14日,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决议理财额度中,截止本公告日,12个月内理财情况如下: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决议本次使用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5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已使用额度15,100万元(包含本次理财7,300万元),剩余额度34,900万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一年以内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一年以内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一心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一心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一心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2-014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本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在玉溪市华宁县实施,为方便当地管理,变更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宁鸿翔”),同时对华宁鸿翔进行增资。公司已于2019年7月4日完成实际缴款出资,且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宁鸿翔、募集资金托管银行、保荐机构已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述决议,2022年3月2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两份《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一是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7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170期(3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二是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170期(3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华宁鸿翔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一份《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170期(3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一)
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二)
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决议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际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14日,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决议理财额度中,截止本公告日,12个月内理财情况如下: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决议本次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1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已使用额度74,700万元(包含本次理财20,200万元),剩余额度25,300万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以内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一心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一心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一心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2-015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土地使用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向关联方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锦华”)购买位于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四段281号的27,521.86㎡土地使用权。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以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实际评估金额为准,预计交易总价不超过9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 名称: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202381139Y
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注册地: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四段281号
5、 法定代表人:郭敏
6、 注册资本:2079.918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劳保用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食品经营;销售:保健品、卫生用品、口罩、医疗器械;物业管理;汽车租赁;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医药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进行评估,并出具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193号《评估报告》,评估价格894.46万元,实际成交价格894.46万元,未超过决议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相关标的情况如下:
1、 坐落: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西航港大道中四段281号
2、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 用途:工业用地
4、 面积:宗地面积27521.86平方米
5、 使用期限:2019年6月27日起2039年6月26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购买成都锦华土地使用权,是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四川区域运营发展。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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