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0,820.54万元,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18,441.66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2,164,3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6,432,86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67%。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20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2021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6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8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41,085.00股,发行价为15.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431,406.6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6,434,512.53元,余额为人民币648,996,894.1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4,570.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512,323.6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1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751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949,789.49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0.00元,本年度使用263,949,789.49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5,148,197.6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3,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83,000,0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到期,并于2022年1月4日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9,512,323.6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585,663.42元,系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5212018080777952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8126281277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520735145841000043、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2000031561386660000008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3401040160001033928五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8月30日,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93,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10,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76.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3.3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8202号)。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备注:七天通知存款,周期为七天,到期后自动开始新的周期,故无固定的到期日。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22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电子”)。

  ●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对壹石通电子进行增资。

  ● 本次增资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相关风险提示:

  ● 壹石通电子的未来发展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次增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推动壹石通电子的稳健发展。

  一、本次增资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对壹石通电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壹石通电子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

  本次增资金额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8NF7H525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周建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对壹石通电子进行增资。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壹石通电子100%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电子通信用功能粉体材料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将按照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分批落实到位,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壹石通电子的未来发展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次增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推动壹石通电子的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2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新的经营范围,具体变更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对经营范围的表述统一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调整,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相关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二氧化硅、氧化铝、氢氧化铝、勃姆石、硼酸锌、氧化锆、锂霞石、硅碳复合材料等无机阻燃及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铝粉、铁粉等金属粉体材料;聚合物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负极材料、碳基导电材料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应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章程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