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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lsc-ir@gls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24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通过网络方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代)、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葛小波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捷先生

  独立董事:吴星宇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发生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与公司出席会议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lsc-ir@gls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1、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箱:glsc-ir@glsc.com.cn

  3、电话:0510-82833209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8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让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审议公司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华伟荣、周卫平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3.在本次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4.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该议案进行预审,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做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就相关议案将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开展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1.与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注:1、租赁物业支出包括租金支出(含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和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

  2、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物业实际发生金额包括租金支出(含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和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2021年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合计为1,217.46万元。

  2.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3.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为关联自然人提供证券经纪服务取得收入2.65万元,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取得收入9.40万元,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取得收入4.59万元。关联自然人认购公司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单日最高余额20万元。

  (三)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与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注:租赁物业支出包括租金支出(含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和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

  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国联集团及其联系人发生的关连交易,按照公司于2020年12月与国联集团签署的《证券及金融框架协议》、《物业租赁及相关服务框架协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确定的2021年至2023年年度上限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号)。

  2.与其他关联法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3.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经纪服务、资产管理服务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金融服务或认购本公司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

  企业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可

  注册资本:839,11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经营范围:从事资本、资产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61.23%),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32.09%),江苏省财政厅(6.67%)。

  2020年12月31日,国联集团总资产1,240.00亿元,净资产392.15亿元。2020年度,国联集团营业总收入224.92亿元,净利润18.38亿元。

  国联集团成立于1997年12月16日,是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并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企业集团。国联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合计48.60%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根据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国联集团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能够按照协议约定履约。

  国联集团及其相关企业包括:国联集团;国联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国联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由国联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国联集团相关企业中,与本公司业务往来较多主要包括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

  (二)其他关联法人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上述已列明的关联方除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国联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一)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费及佣金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并参考当时价格,经公平协商确定。

  (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将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公平协商进行。

  (三)物业租赁及相关服务

  双方租赁物业的租金参考与相关租赁物业类似地段及规模之物业的现行市场租金水平,并经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的一部分,能为公司产生一定的收益,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二)相关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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