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智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05号文予以注册。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548.8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本次发行价格31.9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9.7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3月24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1.75倍,超出幅度为19.21%;高于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32.47倍,超出幅度为53.28%,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8.30元/股(不含38.3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8.30元/股,申购数量等于8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2年3月24日13:59:29:771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从后往前将8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90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3,1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6,256,920万股的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9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2年3月3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3月3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根据《首发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初始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65.7285万股。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65.7285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6.5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16.5915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31.98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3.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7.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4.5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9.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31.9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瑞德智能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止2022年3月24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1.75倍。
(2)截至2022年3月24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资料来源:WIND数据,截止2022年3月2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异常值(和晶科技)。
本次发行价格31.9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9.7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3月24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1.75倍,超出幅度为19.21%;高于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32.47倍,超出幅度为53.28%,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第一、发行人作为行业内先驱企业之一,自创立并进入智能控制器行业以来,逐步确立了在家电产业链中的市场地位。发行人在发展过程中重视自主研发经验的积累和制造工艺的改善,通过长期的行业探索,已具备快速响应客户多批次需求的柔性服务能力,树立了行业竞争地位。经比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和知识产权数量等关键业务数据,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深度扎根于珠三角和长三角两大核心经济圈二十余年,拥有了一批信誉良好、实力较强、需求较大、业务关系稳定的优质客户,包括苏泊尔、美的、纯米、艾美特、新宝等知名品牌厂商。多年积累的丰富行业经验和宝贵的优质客户资源,不仅为发行人带来了持续稳定的收入,更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知名度。发行人在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优势和研发优势,不断加强市场的拓展力度和新客户的开发,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第二、发行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托科技,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经营理念,培养了一支基础扎实、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掌握了智能控制器的核心技术,具备每年1,500款以上智能控制器产品的研发设计能力,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智能控制器产品及系统的创新研发能力,并拥有“广东省家电智能控制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30余项发明专利,18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20余项外观设计专利和120余项著作权;第三、发行人目前业务以家电智能控制器为主,并逐步向医疗健康、电动工具、智能家居、汽车电子等领域进行渗透和拓展,通过增加新品研发及知识产权等技术储备,从而提升发行人整体实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第四、发行人最近3年ROA、ROE水平高于行业整体水平,盈利能力更强。2018-2020年公司ROA、ROE年平均值为5.87%、16.42%,根据Wind数据,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18-2020年ROA、ROE(整体法)年平均值为2.56%、5.84%。公司通过外购和自主研发自动化设备,使制造环节85%以上的生产工序和90%以上的检验工序实现了自动化,公司的产品平均制程不良率及客户退换货率有效控制在千分之二及万分之三以内,资产利用效率更高;第五、发行人未来3年业绩年均复合增速较高,显著高于行业平均值。2018-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15%,根据Wind数据,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18-2020年营业收入预计年均复合增长率(整体法)为15.55%。2020年公司产品实际产量5,181.48万套,产能利用率108.21%,生产任务饱满,产销率接近100%,销售情况良好。本次顺利融资的情况下,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2,525万套智能控制器生产能力,产能大幅扩充。在募投项目的支撑下,公司相对于行业平均水平而言,营业收入有望以更快的速度增长。
(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31.98元/股、发行新股2,548.80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81,510.62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8,838.4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72,672.15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2年4月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4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北交所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北交所首发股票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第三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2年3月21日(T-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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