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本次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且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64人,注册会计师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7)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8)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共审计上市公司37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1家。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合计41,725.72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韩冰,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8月进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樊莉,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进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03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执业经验和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职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并能够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故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祁怀锦先生、邱新先生及董事潘桂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志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2、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3、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7)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结合目前的资金状况及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5、《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6、《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75万元;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2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的使用需求,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融资租赁、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实际金额、授信品种、期限、利息和费用等,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融资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融资总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经营业务的需求,在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统筹使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0、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4、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5、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6、 《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17、《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期18楼02-07单元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9项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第10-15项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和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鹏、海真茹
电话号码:0757-22321218、22321217
电子邮箱:000533@shunna.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期18楼02-07单元
邮政编码:5283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每一项提案名称所对应的表决意见中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多选视为无效,以打“√”为准。
(1)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请选择一项在旁划“√”);
(2)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是__ /否__ (请选择一项在旁划“√”);
(3)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授权:a.投赞成票;b.投反对票;c.投弃权票(请选择一项在下方划“√”)。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3
2.投票简称:顺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 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3.63%,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营运资金的需要,保证其业务发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新增额度不超过9.8亿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新增额度不超过1.21亿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控股子公司包括:顺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电气”)、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设备”)。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二、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2、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8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钅监海北路58号办公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黄志雄
注册资本:69,081.6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销售:机电产品,输配电产品;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煤炭(除储存),燃料油(除成品油,闪点≥60°C),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除专控产品),有色金属,日用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饲料及添加剂,橡胶制品,乳胶制品,纺织原料,纺织品、化学纤维、服装,木材及其制品,纸张,纸浆,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制品),塑料制品,汽车,医疗器械(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初级食用农产品;食品、饮料(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会展服务,供应链管理的技术开发;房产租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信用情况: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资产总额237,480.96万元、负债总额156,207.39万元、净资产81,273.5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5,873.48万元、利润总额-1,225.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5.98万元。
2、顺特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5月8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新悦路23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黄志雄
注册资本:15,92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各类干式变压器、电抗器、箱式变电站、开关柜等输变电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信用情况:顺特电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顺特电气资产总额96,824.47万元、负债总额25,350.7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979.6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847.91万元)、净资产71,473.7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99.36万元、利润总额8,416.32万元、净利润8,416.32万元。
3、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4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新悦路23号
法定代表人:张译军
注册资本:109,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组合式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及成套设备、以及上述产品的智能化的研究、开发、制造、检验、销售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机电安装服务、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售电业务(不含电网的建设、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顺特电气有限公司持股75%,施耐德电气(东南亚)总部有限公司持股25%。(顺特电气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
信用情况:被担保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顺特设备资产总额239,739.50万元、负债总额120,727.26万元(其中含银行贷款总额12,92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6,344.87万元)、净资产119,012.2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5,526.56万元、利润总额4,912.33万元、净利润4,155.15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限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具体担保条款,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2、公司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约情形。
3、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进而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4、顺特设备为中外合资企业,另一股东为施耐德电气东南亚(总部)有限公司,持有顺特设备25%股权。由于施耐德集团规定,对跨国下属子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因此施耐德电气东南亚(总部)有限公司对顺特设备涉及的担保事项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相关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本次担保事项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8,9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3%;公司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4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逾期债务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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