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总额度上限5亿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6.97%。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
(四)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6.97%。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五)委托理财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以及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
二、年度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等合同主要条款。
(二)风险控制分析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能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6.97%)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015)。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现金流比较充裕,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仅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累计收到的委托理财收益,且未扣除增值税等。“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数值为绝对值。
公司最近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50亿元;截至目前,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0.2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依据审计工作量由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和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执业质量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在审阅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年审机构的工作职责,能够公允地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亦对此表示事前认可,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四)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03,304.2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0,330.42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23,300,533.02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33,923,506.82元。
鉴于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医院”)二期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对资金的需求较高,同时公司研发投入和投资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医疗服务。
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各药企经营模式不断受到冲击和挑战,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须加大研发投入、关注并购机会,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储备,降低对单一产品的依赖程度,维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
三孩政策的实施,妇幼保健重视度提升,民营妇产科医院具有差异化服务特点,更能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公司将持续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医院的综合竞争力,从而能更进一步吸引患者就诊,为患者提供更可及的优质医疗服务。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未来将坚持“医+药”双轮驱动的战略,推动公司业务不断发展。
在眼药板块,公司将紧密把握眼药需求稳步增长的发展机遇,加快营销改革,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打造新的运营模式;同时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和丰富眼科产品结构。在普药板块,公司将积极参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快速打开市场,提高产品销量。
在医疗服务板块,公司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立标准化运营体系;同时,推进泰州医院二期工程建设,打造重点学科,向区域民营妇儿医院龙头的目标迈进。
鉴于泰州医院二期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对资金的需求较高,同时公司研发投入和投资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03,304.22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33,923,506.82元。鉴于公司战略实施及经营规划均需要现金支持,本次拟不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中的可支配资金将用于泰州医院二期项目工程的前期投入及公司药品研发和对外投资。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出的,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于2022年3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2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03,304.2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0,330.42元后,2021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10,622,973.8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23,300,533.0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3,923,506.82元。
鉴于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工程的全面建设施工对资金的需求较高,同时公司研发投入和投资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1年,公司支付监事的税前薪酬共计12.75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6.97%)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莎普爱思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拟调整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资+绩效薪资
(1)薪资标准:年薪人民币不超过12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莎普爱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鄢标先生、林秀松先生、黄明雄先生回避表决。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资+绩效薪资
1、薪资标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年薪人民币不超过120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莎普爱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四、发放办法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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