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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144版)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跃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在2021年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全年度的合并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1年度决算情况、战略发展目标及2022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基于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计划,具有合理性,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约定条款公平公正,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并通过《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88151          公司简称:华强科技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1,352,150.30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5,407,5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6.04%。如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专业的防化军工企业,以特种防护领域为主,主要生产个体防护装备、集体防护装备,以提升我国各军兵种在核生化威胁条件下的生存和作战能力;同时依托技术优势,积极开拓医药包装、医疗器械等民品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防护装备和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 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个体防护装备

  公司的个体防护装备以防毒服和防毒面具为主。公司是我军专业的透气式防毒服研制和生产企业,承担或参与了我国第一代、第二代和第三代透气式防毒服的研制,掌握研发生产全流程的关键技术,为我军提供可靠的现役装备。公司生产的防毒面具是我军最新一代防化兵专用防毒面具,同时也可用于装备高原部队以降低高原反应对战斗力的影响。

  (2)集体防护装备

  公司集体防护装备主要包括协作配套产品和解缴部队产品,其中,协作配套产品按功能不同分为预滤器、进风口组件、粒子过滤器、过滤吸收器、滤毒通风装置等,供应其他军工单位安装集成,解缴部队产品包括大型集体防护系统等,直接供应军方部队。

  (3)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

  医药包装及医疗器械产品主要包括药用丁基胶塞、多层共挤膜、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

  公司药用丁基胶塞产品包括常规胶塞、覆膜胶塞和预灌封注射器用橡胶组件等。公司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药用丁基胶塞生产过程的智能化,与众多医药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成为国药集团下属北京、武汉、成都、兰州等生物制品研究所新冠疫苗配套胶塞的核心供应商,有力保障了新冠疫苗的顺利上市、批量投产。

  公司医疗器械业务包括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等医用防护产品。公司被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列入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企业名单。

  (二) 主要经营模式

  3. 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工作、供应商管理等流程,按照年度、月度、临时采购需求计划开展采购。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料进行招标采购,关键重要材料的供应商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产品用一般性批量采购的材料采用询价比价方式采购,已经定价的特殊材料根据合格供方数量实施多源或单源直接采购,战略物资、特定供应商等采购采取合作谈判的方式实施。

  公司供应商根据重要性划分为军品关键重要供应商、军品一般供应商、民品关键重要材料供应商、民品一般材料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五类,对供应商的开发、跟踪评定、奖惩、变更等实施分类管理,对供应商的质量水平、价格水平、交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定期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合格供方名录的调整依据和供应比例分配的参考依据。

  4. 生产模式

  公司从事军品生产均需严格按照军用标准进行,由军代表实行实时监督。公司对军品进行统一集中调度,按照订单需求安排生产,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或接到客户订单后,编制采购计划、生产计划以及外协计划(如需),按照交付订货计划组织生产。

  民品主要实行以销定产、适当库存的生产模式,根据市场部门的要求,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以便快速响应客户的订单需求。

  5. 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按照最终客户类型可分为军品和民品,销售模式有所不同。

  军品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五种模式,公司的项目和产品以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为主。

  民品方面,公司均为市场化销售,直销模式为主,主要通过自建销售团队拓展业务,直接对接终端客户。公司跟进潜在客户需求,通过客户验证考察后成为合格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公司对订单信息进行处理,执行审核通过的订单。此外公司通过汇总客户意见,进行信息反馈,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特种防护行业

  ①行业的发展阶段

  随着军工行业的稳定增长,我国特种防护装备行业实现了较快发展。我国着眼建设与中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国防和军队,进一步缩小与世界先进军事水平的差距,国防费规模保持稳步增长,为我国军工行业的基本面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同时,随着军改各项措施陆续落地,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军方裁减冗员的同时需保证战斗力提升,对先进军用装备的需求进一步增强,装备费占比呈现不断提升趋势。

  现阶段,国际核生化威胁依然严峻。虽然国际社会已签署《禁止核武器条约》,但部分国家并未参加,仍存在持续提升核武器质量,或研发低当量核武器的情况;《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已生效多年,但化学武器的销毁仍未结束,近年多次发生化学毒剂的非战争使用,包括传染病在内的生物威胁仍然存在。特种防护作为军方核生化防护的重要构成环节,已成为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因素。随着核生化威胁凸显,特种防护装备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密闭空间、人员、装备等应具备基础核生化防御能力。

  在民品领域,特种防护装备在应对2003年SARS、2015年天津港“8.12”爆炸、2020年新冠疫情等公共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个人自我保护及健康意识越来越强,国家应急救援需求快速提升,民品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②基本特点

  我国已构建起现代化完整军工产业体系。军工产业已成为国防现代化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武器研制生产的骨干力量,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特种防护行业主要应对化学毒剂、生物战剂、放射性物质、核威胁等CBRN威胁,除应对传统核生化武器作战使用场景外,特种防护逐渐延伸到次生核化危害、核生化恐怖、核化事故、自然灾害、突发性疫情等场景,如天津港“8.12”爆炸、汶川地震、新冠疫情等,在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方面得到广泛应用,为城市普通公共安全力量及装备提供防护能力。人防设备也是特种防护的重要应用,人防设备应用于房地产行业、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以及其他不同防护等级的地下空间防护。

  ③特种防护行业的技术门槛

  公司承研承制的特种防护装备在技术路线、防护时间、性能指标、智能化和信息化等方面具备创新性和先进性,部分产品为军方列装的现役装备,保障军队核生化威胁的作战生存能力,同时参与军方预研和重大科研项目,为下一代装备奠定研发基础和技术积累。

  (2)医药包装和医疗器械行业

  ①行业的发展阶段

  医药包装行业与医药行业总体发展情况密切相关。随着全球人口总量增长及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全球医药产品市场保持较快增长趋势。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的健康意识逐步提高。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的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总费用同比增长15.3%,人均医疗费用同比增长12.4%;2020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相关费用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剔除新冠疫情特殊因素的影响,就整体趋势而言,我国医疗费用的增长持续快于国家GDP增速,医疗方面的财政补贴稳步提升,个人绝对卫生支出逐年上涨,加之较大的人口基数,给医药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也给上游的药用包装材料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②基本特点

  药用胶塞行业与下游医药产业紧密相关,药用丁基胶塞广泛用于注射剂、疫苗、生物制剂、抗生素、大输液、口服液、采血、抗肿瘤等领域,整体市场规模随着下游医药产业的稳定增长而持续发展,整体市场容量较大。药用胶塞产品以常规胶塞为主,覆膜胶塞的技术难度和单位经济价值更高,能够批量生产覆膜胶塞而且产品质量比较稳定的企业较少,在国内的应用渗透率仍相对较低。与国际药用胶塞市场相比,我国药用胶塞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很多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只能生产结构简单、品种单一的产品。

  全球医药行业收入中,医药包装材料占比约8%。我国起步较晚,医药包装材料占比不足5%,未来仍有较大空间。2015年至今,《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出台,将原有的药包材独立审批制修改为共同审评审批制。与之前独立审批制不同,在共同审评审批制下,原料药、药用辅料、药用包装材料等共同组成药品整体,在审批药品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共同审评审批制有助于全面把控各因素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提升了药用包装材料在产业链中的地位。

  ③技术门槛

  药用胶塞产品的生产对配方设计、结构设计、模具制造、基础材料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公司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拥有相对完善的胶塞配方体系、成熟的生产工艺和多样化的产品结构,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同行业前列。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特种防护行业

  公司是国内专业的防化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全军透气式防毒服、专用防毒面具、集体防护装备定点生产企业,以及国家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覆盖陆、海、空、火箭军、武警等多个军兵种。

  公司是我军特种防护装备领域的骨干企业之一,在产业链中占居核心地位,多次起草或参与编制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以及兵器行业标准。公司已完成透气式防毒服、专用防毒面具、集体防护装备以及检测仪等产品的设计定型,承担军方现役透气式防毒服70%的订购任务以及军方现役专用防毒面具100%的订购任务,同时也是全军集体防护装备的核心生产企业。

  作为防化军工企业,公司积极为社会公共安全作出突出贡献,先后为抗击SARS、汶川地震救援、天津“8.12”爆炸救援、奥运安保、国庆阅兵、抗击新冠疫情等重大事件提供特种防护的专项保障任务,行业地位进一步稳固。

  (2)医药包装和医疗器械行业

  公司是中国医药包装协会药用胶塞专委会五家主任单位之一,在行业内率先实现了药用丁基胶塞的国产化、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荣获工信部“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试点示范项目”、湖北省经信委“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等称号。公司产品先后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湖北省自主创新产品”等荣誉称号,“兵华”商标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公司获得“中国医药包装事业突出贡献单位奖”,与众多大型医药集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作为中国药用丁基胶塞行业的龙头企业,主持和参与起草、制订了《丁基胶塞输液瓶塞》、《丁基橡胶抗生素瓶塞》、《丁基橡胶药用瓶塞化学试验方法》等行业标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27,524.26万元,同比增长52.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022.18万元,同比增长81.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271.59万元,同比增长311.5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20.6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75,55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2,824,737.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150,820.01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日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为2,643,025.78元,同时发生银行账户管理手续费等支出共计404.5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2,819,697,363.27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总额13,943,180.33元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5,969,811.33元,尚未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高新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于2021年12月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现处于初始投入阶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融资渠道、优化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原《金融服务协议》自新《金融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兵装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十四)项规定,兵装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协议金额:协议期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0亿元人民币(此金额为最高限额,且不包含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兵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具体执行将在遵守《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情况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 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与兵装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在兵装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自有资金总额的50%且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同时存款金额不高于贷款金额。兵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三年。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兵装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原《金融服务协议》自新《金融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兵装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十四)项规定,兵装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魏喜福先生、史磊先生、高英苗女士、徐斌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注册资本:303,3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6571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已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27%。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兵装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782.33亿元,净资产为85.0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0.96亿元,净利润8.32亿元。资本充足率11.70%,不良资产率为0,资产质量良好。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兵装财务公司是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兵装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其他

  经查询,兵装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风险发生;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履约能力良好。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2、结算服务

  3、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下转D1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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