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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玉东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独立董事李润生先生、刘兴华先生、韩鲁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监事林艳艳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申请融资及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且对议案1进行了分段表决统计。

  2、关联股东徐云亭、李玉生、魏玉东、陈敏华、郭建国、郭兆年、张吉奎、索树城、赵宝民、王海峰、李秀民、袁崇敬、薄立安、陈国玉、张尧宗、王守业、维远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益安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8。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以上议案均已获得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3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彦妍、雷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一、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其中20,000万元于2022年3月28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其中30,000万元于2022年3月28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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