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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6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鉴于目前上海市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配合并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保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股东及公共卫生安全,公司决定将原定于2022年4月6日下午14:00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22年4月22日下午14:00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不变,审议事项不变;本次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届时继续受疫情影响,公司将另外公告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4点00分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2年3月15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四、 其他事项

  1、 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提供相关股东材料的同时,还请同时登记近期个人行程码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如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参会人员,请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鼓励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4、 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现场等方式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5、 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 2022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三)上午 9:00 至下午 4:00

  (2)登记地点: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长宁区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号四楼(纺发大楼)

  (3)咨询电话: 021-52383315

  (4)传真: 021-52383305

  (5)附近交通:

  ① 轨道交通:地铁 2 号线、地铁 11 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口出;

  ② 公共交通: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 62 路、 562 路、 923 路、 44 路、 20 路、825 路、 138 路、 71 路、 925 路。

  6、 在上述登记时间段里,个人自有账户持股的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7、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8、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397号A栋12层

  联络人:王瑶冬

  邮编: 200233

  传真: 021-61955768

  联系电话: 021-61955678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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