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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张浦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129期S款

  ● 委托理财期限:9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秋电子”)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62号《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841,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79元,募集资金总额526,999,999.0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56,878.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043,111.4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2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129期S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129期S款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金额:5,000万元

  期限:92天

  理财起始日:2022年3月30日

  理财终止日:2022年6月30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1.30%-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工商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日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美元兑日元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中国工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对观察期内的美元兑日元汇率进行观测,严格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收益条件支付投资者产品收益。

  (三)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张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09%,货币资金余额为1,018,560,347.85元。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4.54%。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春秋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华英证券对春秋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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