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 002367 公告编号:2022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五届董事、监事职务津贴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修订内容如下:
《关于修订第五届董事、监事职务津贴方案的议案》还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监事职务津贴的方案
一、本方案所指董事、监事是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第五届监事会组成人员。
二、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1、董事、监事津贴标准
1.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承担公司专项工作或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由公司按其相应职位职级领取基本年薪与绩效薪酬,薪酬发放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式,不领取董事津贴。其中:董事长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为60万元,绩效年薪为30-100万元,绩效年薪依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挂钩发放;
1.2、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即外部董事):每人每年最高额人民币80,000元(含税);
1.3、独立董事: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0元(含税);
1.4、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由公司按其相应行政职务领取职务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1.5、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即外部监事):每人每年最高额人民币60,000元(含税);
2、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按季度发放。董事、监事津贴由公司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董事、监事因任期内辞职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的或自愿放弃领取董事、监事津贴的,自上述事项生效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董事、监事津贴。
4、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津贴调整
津贴标准可随着市场津贴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具体实施。
五、本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与废止时亦同。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216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授权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授权内的理财产品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4、投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其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实施方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开展委托理财活动;
(2)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签署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事项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理财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过去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已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定期报告。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21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总经理及补选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补选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友林先生辞去总经理一职的报告。公司目前在产业链布局、人才队伍、管理机制、品牌影响力等方面打下较为扎实的基础,未来须继续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为增强公司战略职能和专业化运作,加强干部年轻化的梯队建设,王友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友林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友林先生的辞职书面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同意王友林先生个人提出的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请求。
为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董事长王友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补选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朱琳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朱琳懿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总经理及补选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过审查,朱琳昊先生、朱琳懿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简 历
朱琳昊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双学士学位,工程师,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于车间、工地现场、财务中心、技术中心轮岗锻炼,历任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电梯事业部总经理、扶梯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代理总裁。现任公司总裁。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苏州市吴江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共青团苏州市吴江区委副书记(兼),获苏州市“三新四创”好青年等荣誉。
朱琳懿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生在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2010年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于车间、技术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轮岗锻炼,历任公司企管办高级主管、苏州奔一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部长、采购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采购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琳昊先生、朱琳懿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与朱琳昊先生、朱琳懿女士分别为父子、父女关系;朱琳懿女士、朱琳昊先生为姐弟关系;朱琳昊先生、朱琳懿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琳昊先生、朱琳懿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215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具体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频率不断提高,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持有及应付账款由商业汇票支付的需求相应增加,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推动商业汇票结算业务的实施。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具体票据池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票据池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21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天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总体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二)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0人,注册会计师378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三)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7,204.50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
(六)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金炜自2007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14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常怡自2010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2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梁锋自1994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6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27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七)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2021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合作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其工作效率、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均表示满意。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查
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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