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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十二个月。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经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拟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飞驰汽车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十二个月。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九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前述议案关于本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2年2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提议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我们认为本次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有效期延期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8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董事会同意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提议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该事项将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8日

  3、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美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57,145,7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83%。

  2、提案事项说明

  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4月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美锦集团书面提交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十二个月。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4、 截至本公告日前,美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57,145,78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5.83%,美锦集团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本次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公告的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15: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分别详见2022年3月24日、2022年3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2年4月8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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