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中国中冶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2-02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9-2021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长城证券(002939)、新能泰山(000720)、华讯方舟(000687)、新洋丰(000902)、经纬纺机(00066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王进先生同时兼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外部董事。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新能泰山(000720)、经纬纺机(00066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蔡金良先生于2020年10月起兼任企展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拟安排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均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上述人员均已签订相关独立性声明。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监管谈话一次;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金良、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大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信的业务资质情况,我们认为,拟聘请的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请大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信的业务资质情况,我们认为拟聘请的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请大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A股代码:601618公告编号:临2022-01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6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9月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42元,A股IPO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A股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59亿元。截至2022年2月28日,A股IPO募集资金余额为119,254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28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该次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2年3月25日全部归还至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
二、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年末,本公司的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有3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未达计划,分别是阿富汗艾娜克铜矿项目、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基地项目、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其余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截至2021年年末,本公司的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1,742,318万元。截至2022年2月28日,A股IPO募集资金余额为119,254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A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A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本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公司A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19,254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A股代码:601618公告编号:临2022-02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测算,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3.3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1年,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情况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同时考虑房地产客户信用风险上升等因素,在进行评估后,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37.14亿元;对工程承包服务合同因履约进度大于结算进度等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24亿元。
2、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1年,公司持有的部分存货成本已超过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26亿元。
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1年,公司对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75亿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事项将导致中国中冶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人民币53.39亿元,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 53.39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确认后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确认方案。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计提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确认方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确认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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