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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建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晓军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年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1、议案名称:一、《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 议案名称: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 议案名称: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4、 议案名称: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5、 议案名称:五、《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6、 议案名称:六、《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7、 议案名称:七、《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8、 议案名称:八、《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9、 议案名称:九、《关于修订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10、 议案名称:十、《关于修订大豪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8,上述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3、议案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郑建军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雨林、逄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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