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4、投资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7、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公司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ST松炀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2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有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的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发生的融资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为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拟申请批准由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配偶及直系亲属等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同时,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公司在预计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生效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壮鹏、董事蔡建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拟发生的关联担保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系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二、关联方信息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担保为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为满足公司经营现金需要,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关联担保,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有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的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发生的融资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为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拟申请批准由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配偶及直系亲属等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同时,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提供无偿性关联担保,公司在预计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生效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2022年度关联担保为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无偿给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允、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损害或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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