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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表决1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李真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本金总额不超40亿元(含)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有关发行安排如下:

  1.发行金额: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期限:每期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一年;

  4.发行利率: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每周公布的价格为基础,结合具体期限和市场资金状况而定。具体发行利率以发行公告为准。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6.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计息,利息随本金到期兑付时一起支付;

  7.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有息负债等。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中介机构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等。

  二、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香港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控股单船合资公司的议案》,拟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燃(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深燃)招募参股股东在新加坡注册成立单船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4,027万美元)的40%,其中香港深燃出资不超过2,861万美元持有单船合资公司51%股权。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5日

  至2022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2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邮编:518049

  电话,0755-83601139,传真:0755-88660880

  联系人:谢国清、郭鋆辉

  邮箱:xgq@szgas.com.cn

  (三)登记时间

  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2日之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 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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