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99号)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104,761,904股,发行价格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999,995.5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778,477.0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221,518.4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610Z001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原因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规划,为了更合理布局生产工艺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协同效应,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为“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366号”变更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17幢、19幢”,“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高沟工业园区高新大道18号”变更为“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366号”,变更后的项目用地均为公司自有土地。同时,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将在乐山高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将其变更作为“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符合实际实施管理需要。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存在变化。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内容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注: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其基本情况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为准。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控制成本增加效益,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变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更,或者仅涉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视为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不视为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尚纬股份变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和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尚纬股份变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事项。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9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投资类型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授权经营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分析现金管理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基于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2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段永秀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96,663.39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9,084,492.6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不计提盈余公积,2021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115,032.5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告。
该议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谨慎审查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现就此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2021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相关审计工作,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承担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事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李广胜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68,227,906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98%)转让给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全部完成后,高新投公司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1名监事候选人。2022年1月24日,本次股份转让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喆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由陈喆替换靳荐宇监事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靳荐宇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陈喆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简历:
陈喆女士,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财务专员、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派董监事,现任乐山乐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3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96,663.39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9,084,492.6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不计提盈余公积,2021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115,032.53元。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96,663.39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9,084,492.62元。
2、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5月14日完成回购事项,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772,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回购最高价格6.5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60元/股,回购均价5.5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60,000,225元(不含交易费用)。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我们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负,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决议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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