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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连玉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交易暂行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伦敦证券交易所(London Stock Exchange)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GDR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GDR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行GDR。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其以新增发的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每份GDR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转换率确定。每份GDR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168,340,456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8%。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公司发行的GDR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GDR基础证券的A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前述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普通股总股本的8%,即168,340,456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率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GDR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业务监管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按照GDR与A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同意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发行对象

  本次GDR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GDR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进行转换。根据《业务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120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A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GDR自上市之日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为保持GDR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GDR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GDR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搭建公司风、光、储、氢矩阵式高端装备制造业体系,推动公司国际化布局及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GDR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平衡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上市前公司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相关内容。《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GDR成功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李一鸣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交易暂行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伦敦证券交易所(London Stock Exchange)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GDR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GDR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行GDR。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其以新增发的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每份GDR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转换率确定。每份GDR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168,340,456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8%。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公司发行的GDR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GDR基础证券的A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前述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普通股总股本的8%,即168,340,456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率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GDR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业务监管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按照GDR与A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同意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发行对象

  本次GDR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GDR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进行转换。根据《业务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120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A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GDR自上市之日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为保持GDR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GDR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GDR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搭建公司风、光、储、氢矩阵式高端装备制造业体系,推动公司国际化布局及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GDR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全权负责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调整及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发行规模、GDR与A股股票转换率、发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配售比例、GDR与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及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计划等。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情况下修改、签署、递交及刊发招股说明书;签署、执行、修改、中止任何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协议、合同、招股文件或其他文件;聘请全球协调人、承销商、境内外律师、收款银行、托管机构、存托机构、行业顾问、印刷商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就发行上市事宜向境内外政府有关部门及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须向境内外相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所有必要文件;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项。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批准及通过向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及伦敦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上市交易相关申请文件的形式与内容,批准授权人员适时向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及伦敦证券交易所提交招股说明书及依照英国上市规则和招股书规则需提交的文件以及代表公司签署申请文件及所附承诺、声明和确认等。

  (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相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向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办理募集资金的验资以及发行证券的登记、存托、托管等手续,并向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八)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授权有关人士以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需要再转授权其他董事或公司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务。

  (九)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同意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的基础上,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授权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授权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务。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需要再转授权其他董事或公司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务,获转授权的其他董事或公司有关人士不得就上述事项再次转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平衡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上市前公司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拟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遵循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责任保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在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GDR成功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相关内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GDR成功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相关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GDR成功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于2022年4月19日在公司总部大楼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9日

  至2022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载于2022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1)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2)股东账户卡及其复印件或中登开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1)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其复印件或中登开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进行登记。

  (二)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3)中登出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或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1)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5)中登出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或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三)凡2022年4月12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2年4月16日(前三天)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有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广东省中山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须提前(于2022年4月16日17:00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

  (五)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电话:0760-28138632

  传真:0760-28138974

  邮编:528437

  联系人:郑洁珊 黄日文

  电子邮箱:myse@mywind.com.cn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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