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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回售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债券简称“20奇信01”),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8日和2022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面向持有人及合格投资者分别发布了《关于“20奇信01”调整票面利率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20奇信01”调整票面利率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20奇信01”调整票面利率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20奇信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100元/张(不含利息)。“20奇信01”的回售登记期为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9日。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1年4月3日至2022年4月2日期间利息,利率为6.5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0奇信01”的回售数量为1,300,000张,回售金额为130,000,000.00元(不含利息);撤销回售数量为0张,撤销回售金额为0元;本次有效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700,000张。

  2022年4月6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20奇信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本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5月9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800,000张。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相关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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