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17
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弘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675,600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比例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25,200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450,400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2.00%)。
2021年11月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原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57,523,333股,新增股份于2021年11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22,520,000股增加至1,080,043,333股。长弘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2,000,000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导致其持股比例由发行前5.09%被动稀释至4.81%,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2022年1月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弘基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自2021年9月7日减持计划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弘基金未进行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注: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长弘基金持股比例由原持股5.09%被动稀释至4.8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根据预披露公告内容,长弘基金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长弘基金的减持计划不构成出售股份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弘基金未减持所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因期限届满而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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