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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下午15: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6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其中曾凡跃先生、黄绍彬先生、杨健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监事江微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42,487,500 股新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 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拟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李宇彬先生,廖科华先生、陈茂华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高管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现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公司高管,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适用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开始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津贴)标准

  高管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绩效,其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激励薪酬。

  基本薪酬系满足高管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的薪酬,其设计及确定标准主要考虑到岗位的价值。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以公司与高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约定为准。

  绩效薪酬系根据高管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给予的年度绩效奖励的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四、其他规定

  高管因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下午16: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6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等品种。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具体的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也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等品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品,以及基于以上金融衍生品之结构性商品等。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

  2、投资金额:具体额度为于2022年任意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该额度在2022年内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于2022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具体额度为于2022年任意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该额度在2022年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品,及基于以上金融衍生品之结构性商品等。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

  4、投资期限:2022年度。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至到期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较低。

  3、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金融衍生品的过程中承担损失。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为防止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实际的基础国际业务为背景,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助于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影响外汇市场的因素众多,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无法精准预判未来汇率走势,交割时点的市场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会存在差异,可能给公司带来收益或损失。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则确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以风险防范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规避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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