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2-014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立案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借款本金1,399,833,998元以及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本案对本行利润尚未发生实质性影响,本行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近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本行”)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粤01民初703号】,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各方当事人为:
原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深涛生活服务(广东)有限公司
(二) 案件事实
2019年4月24日,本行与恒大智能汽车(广东)有限公司签订了《授信额度合同》,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2021年4月11日止,本行向其提供15亿元的授信额度。
2019年4月29日,被告深涛生活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与本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为恒大智能汽车(广东)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24日起至2027年10月24日期间在本行发生的最高债权数额为15亿元的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9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1日期间,本行与恒大智能汽车(广东)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8份《人民币借款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在上述保证合同担保的最高额债权发生期间内向恒大智能汽车(广东)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15亿元,贷款到期日均为2027年4月28日,上述贷款纳入被告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截至公告日,本行上述贷款本金余额合计1,399,833,998元。
2022年3月11日,本行获悉被告股权已于2022年3月8日发生变更,其在股权变更前未取得本行同意,在股权变更后亦未通知本行,被告的上述股权变更行为已严重违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相关约定。本行得知上述股权变更行为后,依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于2022年3月25日向被告发送了《关于督促深涛生活服务(广东)有限公司提前履行保证责任的函》,要求其于收到函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但被告至今未履行保证责任。为维护本行合法利益,本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提前履行保证责任,向本行归还上述8份《长沙银行人民币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剩余贷款本金1,399,833,998元、利息93,124,879.08元(利息暂算至2022年3月21日,后续利息按合同的约定计算至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2、请求判决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判决、裁定情况或仲裁裁决情况
该案件目前一审尚未开庭。
三、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本案对本行利润尚未发生实质性影响,本行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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