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公告、补充公告及进展公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向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云南分行)出具了《承诺函》(以下简称宁永原《承诺函》),为了进一步明确差额补足函释明的权利义务,需要对宁永原《承诺函》有关内容进行变更,经与工行云南分行协商,工行云南分行于2022年3月7日出具了《复函》,同意公司按约定格式重新出具承诺函,公司按约定格式于2022年3月31日重新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为加快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宁蒗至永胜段项目(以下简称宁永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落实各项建设资金,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公司己同意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永高速公司)就宁永高速公路项目在工行云南分行申请项目贷款33.72亿元,并就该项目贷款实际占用授信的33.72亿元【合同编号:0251200012-2020年(丽营)字00147号、0251200012-2021年(丽营)字00007号、0251200012-2021年(丽营)字00036号、0251200012-2021年(丽营)字00122号、0251200012-2022年(保函)字0005号】偿还的相关事宜作出以下承诺/安排:
(一)公司将积极帮助宁永高速公司安排和落实本项目资本金按时、足额到位,负责监督宁永高速公司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工行云南分行项目贷款,确保资金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二)公司同意本项目收费权按照贷款占比向工行云南分行提供质押担保,项目建成后,将督促并协助宁永高速公司及工行云南分行办妥完善收费权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
(三)贷款存续期内,若宁永高速公司偿债资金或宁永高速公路项目通行费收入不足以偿还当期贷款本息,由公司以综合收益/自有资金按照现有42.86%的股权占比对宁永高速公司进行补足,确保按期归还工行云南分行贷款本息(本承诺函除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外,一经出具不可撤销,不可变更)。
(四)本承诺函一经出具,公司2020年7月2日向工行云南分行出具的宁永高速公路项目50亿元的《承诺函》即作废。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51,672.84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6,00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2021年)的比例为150.80%和32.21%,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重新出具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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