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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的比例为0.029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99元/股,最低价为10.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6,113.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以公司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9)。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3月22日,公司实施首次回购。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的比例为0.029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99元/股,最低价为10.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6,113.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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