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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40

  转债代码:118002         转债简称:天合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宏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宏禹”)直接持有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 105,469,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以公司2022年1月4日总股本即2,068,026,375股计算)。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于2021年6月1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股东杭州宏禹因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拟在减持计划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天合光能总股本0.5%的股票,即10,340,132股。

  截至2022年4月3日,杭州宏禹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持股比例系按照天合光能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2022年1月4日总股本2,068,026,375股计算而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

  1、杭州宏禹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4月3日,减持数量0股,减持比例0%;

  2、杭州宏禹于2022年3月18日将其持有的2,677,870张“天合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105,469,583增加至110,782,815股。因上述减持区间内,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以及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根据公司2022年4月1日最新总股本数,杭州宏禹当前的持股比例为5.16%。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基于对公司业务前景的持续看好以及杭州宏禹的资金需求的变化,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41

  转债代码:118002        转债简称:天合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天合转债”赎回的

  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

  ● 赎回价格:100.200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2年4月13日

  ●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天合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50.40元/股转换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天合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按照100.200元/张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天合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因目前“天合转债”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100.200元/张)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天合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在2022年4月12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前转股或卖出。

  公司股票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16日期间,满足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40元/股的130%(含130%),即65.52元/股。根据《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天合转债”提前赎回条件。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天合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天合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天合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提前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16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天合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0.40元/股的130%(含130%),即65.5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天合转债”提前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2年4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合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本次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200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2日)票面利率为0.30%。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4月13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43天。

  每张“天合转债”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30%243/365= 0.200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00=100.200元/张

  (四)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 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面值每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00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160元(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00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近期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00元。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天合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天合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2年4月13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合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2年4月13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天合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收市前,“天合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以当前转股价格50.40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2年4月13日)起,“天合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赎回价格100.200元/张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天合转债”并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派发赎回款。本次赎回完成后,“天合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风险提示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天合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50.40元/股转换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天合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按照100.200元/张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天合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如“天合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天合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因目前“天合转债”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100.200元/张)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天合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在2022年4月12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前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1588826

  联系邮箱:IR@trinasolar.com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42

  转债代码:118002        转债简称:天合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00.00万元到6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6,978.65万元到36,978.65万元,同比增加117.19%到160.63%。

  (2)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000.00万元到58,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1,032.33万元到41,032.33万元,同比增加182.89%到241.83%。

  (三)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21.35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967.67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公司发挥全球化品牌和渠道优势,光伏产品业务快速发展,光伏组件出货量和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报告期内,具备降低 BOS(系统成本)的大尺寸 210 系列光伏产品销售占比相比去年同期大幅提高,使得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大幅提升。

  (三)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智慧能源业务实现高速增长,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做出较大贡献。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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