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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 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2-024    

  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下称“预披露公告”),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业战略”)、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业价值”)分别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432,409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为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定禁止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为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定禁止期间除外)。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年4月7日,公司收到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出具的《关于减持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44.74万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的1.6808%。同时,本次减持行为导致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6月16日)以来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均为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6日、2019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即本次权益变动前,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0000%;如上表所示,本次权益变动后,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9.0000%,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0000%。

  2、持股变动原因

  (1)基于基金资金使用的需要,华业战略、华业价值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于2021年9月2日上市流通。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于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华业战略、华业价值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华业战略、华业价值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预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其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华业战略、华业价值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出具的《关于减持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告知函》;

  2、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武汉凡谷

  股票代码: 002194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二二年四月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2、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1、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均由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3820)受托管理,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吴昊先生。因此,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武汉凡谷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的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2021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因下列原因导致其持有武汉凡谷股份的比例累计减少5.0000%:

  1、基于基金资金使用的需要,华业战略、华业价值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武汉凡谷股份;

  2、武汉凡谷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于2021年9月2日上市流通。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于武汉凡谷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武汉凡谷总股本增加,导致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持有武汉凡谷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12个月内的股份变动计划

  (一)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武汉凡谷股份的计划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战略、华业价值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详见武汉凡谷于2021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下称“预披露公告”),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分别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武汉凡谷股份不超过20,432,409股(各占武汉凡谷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为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定禁止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为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定禁止期间除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7,447,400股,占武汉凡谷总股本的2.5617%,尚未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三)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及比例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2021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战略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6月16日至2022年4月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战略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价值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6月16日至2022年4月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业价值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减持股份情况详见武汉凡谷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2022年1月22日、2022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4);

  [注2]:武汉凡谷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于2021年9月2日上市流通,本次行权后,武汉凡谷总股本由676,339,106股增加至681,080,306股;本次行权导致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0.085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武汉凡谷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声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1388855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4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4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4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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