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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1日和2022年2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回购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0,379,902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2.0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0,479.4339万元变更为49,441.443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0,479.4339万股变更为49,441.4437万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注销回购份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因此,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4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刘雨菡女士、刘宝莹先生、张金先生、朱卫东先生、刘志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严建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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