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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于2022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范永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控股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完善后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原因,董事会决定取消董事会原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新增银行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授信期限内签署的相关协议均有效,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办理银行授信事宜并签署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的协议等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董事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用于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范围内组织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审议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2-027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于2022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建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监事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新增银行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授信期限内签署的相关协议均有效,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办理银行授信事宜并签署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的协议等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监事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用于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范围内组织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2-028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最高担保额30亿元(或等值外币)计算,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34.2亿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9.6亿元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6.35%。

  本次被担保方之一—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71.73%。公司前期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为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亿元担保,本次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为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8.5亿元(或等值外币),合计为人民币31.5亿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6.11%。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2022年4月11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业务,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用于办理上述业务。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聚隆减速器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情形概述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概述

  董事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新增银行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授信期限内签署的相关协议均有效,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办理银行授信事宜并签署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担保情形概述

  董事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聚隆减速器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用于办理上述业务。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聚隆减速器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新增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提供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担保余额数据为2021年12月31日数据,资产负债率为2021年9月30日数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联合创泰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证号码:62335461-000-11-20-2

  类型:私人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99-105号大新人寿大厦5楼

  股本:500万元港币

  注册日期:2013年11月14日

  主要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贸易

  联合创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联合创泰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前三季度/202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聚隆减速器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153441456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伟

  注册资本: 壹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1997年8月26日

  住所: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主要经营范围:家用电器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聚隆减速器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聚隆减速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前三季度/202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担保等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授权范围内,以各方最终协商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发展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最高担保额30亿元计算,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34.2亿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9.6亿元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6.3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8,925.98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9.6亿元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9%。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2-029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2022年4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进一步完善,领泰基石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完善后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35.53%的公司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原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被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取消,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事项其他不变。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2日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24楼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0日、21日9:30-11:30和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应在2022年4月21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人:沈红叶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电子邮箱:ir@shannonxsemi.com

  邮政编码:2423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5、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7、疫情期间,提倡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会。异地前往现场参会人员请遵守相关地区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接受现场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475”,投票简称为“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具体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委托人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2-030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4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军先生与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石Fz3对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石资产”,“平石Fz3对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平石对冲”)签署了《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以20.81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平石资产(代表“平石对冲”),总金额为515,671,800元。

  同日,持股5%以上股东刘翔先生与深圳市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衍盛战略精选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衍盛资产”,“衍盛战略精选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衍盛三期”)签署了《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以20.81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衍盛资产(代表“衍盛三期”),总金额为437,010,000元。

  同日,持股5%以上股东刘翔先生、刘军先生与珠海横琴长乐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长乐汇资本专享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珠海横琴长乐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乐汇资本”,“长乐汇资本专享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乐汇16号”)签署了《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合计24,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以20.81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长乐汇资本(代表“长乐汇16号”),总金额为515,671,800元。

  以上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二)、(三)、(四)。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收到刘军、刘翔、平石资产、衍盛资产及长乐汇资本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2年4月8日。

  三、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其他说明

  1、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22年4月1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平石资产(代表“平石对冲”)、衍盛资产(代表“衍盛三期”)、长乐汇资本(代表“长乐汇16号”)将分别持有公司5.9%、5.0%、5.9%的股份,分别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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