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1年4月11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决定选举王加荣先生(王加荣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孙庆民先生(孙庆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杨善国先生、王荣海先生、王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杨善国先生、王荣海先生、王永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杨善国先生(杨善国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王荣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杨紫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荣海先生、杨紫光先生简历附后。
王荣海先生、杨紫光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1、王荣海先生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2275366
电子邮箱:bod@ksxc.cn
2、杨紫光先生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2275366
电子邮箱:bod@ksxc.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已正式完成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增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现决定选举朱清滨先生、邹健先生、张海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且推选朱清滨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附:各委员简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回避情况:董事王永先生为激励对象,董事王加荣先生系王永先生父亲,均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回避情况:董事王永先生为激励对象,董事王加荣先生系王永先生父亲,均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个人发生异动时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取消激励对象的授予/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等;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回避情况:董事王永先生为激励对象,董事王加荣先生系王永先生父亲,均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且已聘任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王加荣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年1月出生,专科毕业,高级工程师。200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6月至2014年12月曾担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加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000,000股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48%和28.41%的份额,同时截止2022年3月31日其还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5,440,108股股份。除前述情况外,王加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孙庆民先生
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3月出生,男,高分子材料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任昆山普利米斯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昆山合嘉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庆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00,000股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1%和11.84%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孙庆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王荣海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5年12月至2014年12月曾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9年8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荣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20,000股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淄博凯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2%和14.71%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王荣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杨善国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5年12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本公司,曾担任财务部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杨善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20,000股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淄博凯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0%和12.26%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杨善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王永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7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民主同盟会盟员,政协淄博市第十三届委员、政协淄川区第十二届常委,淄川区工商业联合会常委,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淄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淄博欧美同学会副秘书长、淄博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曾获得淄博市盟务工作先进个人、淄博市振兴淄博劳动奖章和淄川区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2009年9月至2014年5月先后在公司任信息中心主任、审计监察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王永先生目前还担任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铂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王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680,000股股份,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4%的份额,王永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加荣先生之子。除前述情况外,王永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张海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张海安先生同时兼任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林芝百盛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普瑞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福尔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华邦颐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海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300,000股股份,现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张海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朱清滨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5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朱清滨先生同时担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兼山东分所、青岛分所所长,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朱清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邹健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6年9月出生,中共中央党校法学博士。邹健先生曾任中学、大学教师。曾在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工作,担任公诉人;2007年至今在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工作,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邹健先生同时担任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邹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杨紫光先生
中国籍,1991年10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和基金管理人从业资格,2015年11月至2107年3月就职于重庆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法务;2017年3月至2021年4月,就职于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助理;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杨紫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2年4月11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张善民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各位监事讨论,决定推选张善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张善民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故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
附:张善民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张善民先生1992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技术员、工段长、技术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副经理;2006年6月至2010年1月(含未注册前筹建期)就职于淄博永大化工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生产总监。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善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20,000股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8%和11.84%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张善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基数按照下表所列数额确定:
单位:万元
注:1、以上薪酬(津贴)仅为基数,实际发放金额将依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考核后确定;2、以上薪酬不包含公司应承担的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统筹。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需回避表决,故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是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均应回避表决。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上午9:15-9:25,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其中议案4仅审议,未予表决),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4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朱清滨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征集投票人对本次会议议案征集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3:30-15: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4月26日(含26日)前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杨紫光
5、联系方式:0533-2275366
6、电子邮箱:bod@ksxc.cn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紫光
电话:0533-2275366 传真:0533-2275366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55185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69。
2、投票简称:凯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三: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
独立董事朱清滨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朱清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朱清滨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朱清滨作为征集人,仅对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Kaisheng New Materials Co.,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张博公路东侧)
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9月27日
股票简称:凯盛新材
股票代码:301069
法定代表人:王加荣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荣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55185
电话:0533-2275366
传真:0533-2275366
邮箱地址:bod@ksxc.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清滨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朱清滨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5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朱清滨先生同时担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兼山东分所、青岛分所所长,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4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杨紫光
电话:0533-2275366
传真:0533-227536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朱清滨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清滨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人/本公司所持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朱清滨先生行使,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受托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的,委托人应当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受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委托人委托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4月21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比例: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持股比例:
受托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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