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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利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利时”)持有公司27,3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宁波利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1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宁波利时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具体为 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10月20日。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宁波利时承诺:股份锁定期期满后,本公司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其中,本公司每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将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即: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若届时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遵照新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宁波利时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宁波利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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