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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网能源”)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与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南网能源(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0,565,254.80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056,525.48元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4,082,239.57元。

  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787,878,7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26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约47,727,272.72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上市未满三年,参考“上市后年均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市后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执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诉求等综合因素,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能够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4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与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总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和预付款项,对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4,790,308.36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11%。具体明细如下:

  

  (三)拟计入的报告期

  上述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如下: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2)账龄分析法

  

  2、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按照上述方法,2021年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00,599,046.65元,其中应收可再生能源款项计提坏账准备83,552,848.56元,占比83.06%;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0,551.28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3)长期应收款

  

  (4)应收票据

  

  (5)合同资产

  

  (二) 预付款项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公司将预付账款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1年以内(含1年)、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预付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比例,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按照上述方法,2021年对预付款项计提减值准备-173,985.7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规则,2021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14,696.15元,主要系公司子企业云南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田坝煤矿瓦斯发电站因瓦斯浓度不达标,公司对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04,790,308.36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04,790,308.36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90,670.43元,相应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2,590,670.43元。公司本次计提的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充分体现在本期财务报告中。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系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中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余额为 138,171.03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65.83%,因国家财政部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存在一定滞后,导致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较高。报告期内,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的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对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及方法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性。随着可再生能源补贴后续的拨付及客户陆续回款,公司后续将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对已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转回。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在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3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与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根据2022年投资计划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对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进行了预计(不包括向关联企业进行的资金拆借)。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的)。

  二、融资对象

  外部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

  三、融资用途

  融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建设、股权投资、归还商业银行贷款等。

  四、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及股权并购借款等各类贷款、融资租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

  五、担保方式

  除信用方式外,融资采取收费权质押、资产抵押等(包括以持有的项目收费权提供质押,以持有的项目应收账款提供质押、以持有的项目固定资产提供抵押等)担保方式。

  六、融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初步预计,2022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不包括向关联企业进行的资金拆借)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36亿元。融资额度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为止。

  七、业务授权

  上述融资计划,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权限签署上述融资事宜的(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融资计划系结合公司投资计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

  九、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7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5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系深交所系列业绩说明会“绿色发展新引擎”主题的特定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秦华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庆前先生;独立董事韩振平先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韩庆敏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恒阁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0日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8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拟辞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网能源”)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秦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秦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拟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秦华先生辞职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秦华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新董事长选举产生之日生效。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日前,秦华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法定代表人职责。秦华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新董事长。

  自公司创立以来,秦华先生团结带领公司全体员工,以“整合技术、研究政策、服务社会”为使命,致力于服务客户“用好能源”,投建了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型绿色能源示范项目。秦华先生和公司管理层一起建立健全了独具南网能源特色的管理模式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有力地支持了公司快速发展。近十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年均增长率分别达43.31%和71.80%,公司已成长为全国领先的节能投资运营服务商并成功实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秦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5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网能源”)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与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1年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7,575,757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606,059.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049,111.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3,556,948.5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7-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前期调整及审议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三、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投资总额的原因

  基于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点多面广的特点,公司原计划在2023年1月23日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建筑节能服务类业务开拓势头良好,目前公司已提前完成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导致部分建筑节能服务类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因此,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建筑节能服务类项目数量较计划减少,投资金额也随之降低。

  (二)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概况

  根据目前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其投资总额调减30,250.00万元,由80,000.00万元调整为49,750.00万元。本次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按照调整后的投资总额计算的预计经济效益如下: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影响

  本次调整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投资总额,不涉及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趋势。截至目前,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加强对其他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划实施推进,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投资总额系根据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的实际开拓及投资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系因公司建筑节能服务类业务开拓势头良好,提前完成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所致,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事项已经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对南网能源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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