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医药生物-化学制药)审计客户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松柏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雯英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志敏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张松柏、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雯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志敏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2年度的审计收费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经审查相关资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结合其在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N KE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PAN KE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带领公司积极稳健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09,885.72万元,总负债为8,597.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01,288.18万元。2021年度,公司利润总额-23,475.4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494.93万元。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PANKE、ZHUANGCHENGFENGJOHN、YIJUNDENG、黄彬、秦扬文、张炳辉需回避表决,由其他3名董事参与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PANKE、ZHUANGCHENGFENGJOHN需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董事参与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钟毅回避表决,由其他2名监事参与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9,3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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