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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原因: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研发项目持续开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需要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以提高产品性能,增加技术积累,同时需要储备充足的运营流动资金以扩充产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证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提出本次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35,748,917.91元。经董事会决议,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4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228,719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127,890.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150,636.69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5,748,917.91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9,127,890.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主要是基于所处行业特点、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非易失性存储器芯片的设计与销售,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国内集成电路产业中保持较高发展活力的领域,现阶段公司所处行业总体呈现出如下特点:

  1、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扶持以及市场应用带动下,国内集成电路产业保持快速增长,也吸引了大量企业的进入,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2、 集成电路行业按照摩尔定律继续发展演变,芯片的集成度和性能不断改善升级,同时物联网、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等新兴科技应用的发展,存储器芯片面临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市场对芯片产品的性能和技术不断提出新要求;

  3、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和资本密集型行业,拥有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行业产品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在电路设计、软件开发等方面对创新型人才的数量和专业水平均有很高要求。由于国内行业发展时间较短、技术水平较低,高端、专业人才仍然十分紧缺,行业内公司对人才尤其是研发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优秀研发技术人才的人力资源成本持续增加;

  4、 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新兴应用领域强劲需求的带动,集成电路的市场需求旺盛,代工厂产能仍将持续紧张局面。

  (二) 公司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Fabless模式,该模式下公司仅需专注于从事产业链中的集成电路的设计和销售环节,其余环节委托给晶圆制造企业、晶圆测试企业和芯片封装测试企业代工完成。

  近几年,凭借在存储芯片领域的多年深耕,把握国产替代带来的新机遇,公司实现了快速发展,技术研发不断取得突破,产品型号持续扩充,市场拓展进展顺利,收入规模快速增长。

  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能扩充及市场开拓等。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150,636.69元。

  2022年,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资金需求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

  1、 通过加大公司在研发创新、制程升级和产品迭代方面的研发技术投入,保持物联网、手机、智能硬件、工业控制、车载等领域产品的性能领先和竞争优势,逐步实现市场渗透和稳健发展的目标;丰富产品品类,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进入更多领域,拓宽公司业绩成长空间;

  2、 加强并进一步寻求产能保障。若集成电路终端市场需求旺盛、多方面原因导致的产能紧张的情况持续,公司需进一步加大产能方面的资源投入,以满足当前经营生产需要,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寻找新的潜在合作机会,布局多元化的供应链体系,保障供应链安全;

  3、 加大人才方面的资源投入,积极扩充研发团队,形成梯队型的人才结构,并利用上市公司的优势充分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激发奋斗精神,也使员工感受到公司成长带来的回报和个人成就的提升;

  4、 根据公司经营和生产规划,持续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加大公司产品在可靠性、功能安全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提升产品良率,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5、 随着公司资产、业务及生产规模的增长,公司需要充足的运营资金来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以利于公司的长期回报;

  考虑到上述原因,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持续成长,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保障上述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研发项目持续开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需要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以提高产品性能,增加技术积累,同时需要储备充足的运营流动资金以扩充产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证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需保持充足的资金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应对公司可能出现的风险。

  (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及项目投资相关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 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04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与产品研发、产能保障及团队建设,且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也随之增长,为确保公司拥有充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稳健增长,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业务需要,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公司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等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助于公司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项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一) 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本文简称“新租赁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本文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以上要求,公司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发生的运输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现根据《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相关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计入“营业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1)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3、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按照简化方法不追溯计算租赁负债,按照剩余租赁付款额计算确定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租赁负债的金额计量,对期初留存收益不产生影响,不进行追溯调整和重述比较信息。具体影响如下:

  

  (二)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2021年11月24日,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2号》也再次强调了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公司按照上述财政部会计司的实施问答和适用指引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为履行合同发生的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公司不对前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除此之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进行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9号博雅酒店1楼碧波厅C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9日

  至2022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股东大会将会听取《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7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8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2年0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2年05月06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05月06日(上午 10:00-12:00,下午13:30-17:3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560号504室

  (三)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夏路560号504室

  联系电话:021-60791797

  联系人:钱佳美 袁宜璇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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