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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7亿元,同比增加20.06%,主要原因:①、受国内煤炭价格上涨利好影响,煤炭业务板块收入同比增加;②、乌拉圭子公司在停工一年之久后,本报告期已恢复部分产能,食品业务收入同比增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0.91万元,同比减亏68.62%,主要原因是煤炭产业贡献净利润同比增加和本公司财务费用及预计负债同比减少所致。

  2、财务状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1.26亿元,较年初减少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68亿元,较年初减少5.31%,主要是食品产业经营亏损及控股母公司计提财务费用和营业外支出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之前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存在《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第(2)项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条之(五)项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内容详见本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临2022-024号),公司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2-02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受国内煤炭价格上涨利好影响,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报告期收入同比增长,贡献净利润同比增长。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14:30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15时~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机场逸唐飞行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韩东丰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因此无现场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联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陈阳友先生因回避表决未参与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齐齐哈尔法院裁定的债权确认总额及授权事项的提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关于恒阳牛业破产重整中本公司申报债权相关事项的公告》。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莱律师、田苗苗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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