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北京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908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郑学选先生主持会议,董事兼总裁张兆祥先生,独立董事徐文荣先生、贾谌先生、孙承铭先生、李平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6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和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和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以公司截至披露日41,940,858,84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04.9亿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累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公司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中国建筑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21年度中国建筑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投资预算建议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投资预算建议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规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上海中建东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三、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五、十七、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五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2-01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北京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805会议室召开,公司5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和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和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后的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14.08亿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较上年增长16.67%,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04.9亿元,股息收益率4.78%,较央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1.50%)高出3.28个百分点,能够保障投资者利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预期、整体现金流安排等因素,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规范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中国建筑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21年度中国建筑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投资预算建议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投资预算建议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运行和完善的实际情况。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能够在中国大陆和相关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能够在中国大陆和相关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开展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2-02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0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自2020年度开始,安永华明已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年报/内控审计服务2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安永华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颖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淑娟女士,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岩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宁宁女士,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8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农、林、牧、渔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经审阅安永华明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认为安永华明具备法定资格,能够在中国大陆和相关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开展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其过往承担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能够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安永华明也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经审阅项目成员履历、执业资格、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相关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执业经验丰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作为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之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核,安永华明具备法定资格,能够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开展审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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