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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4月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5.57%股份的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4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以下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中的第1-4、6、8-11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上述临时提案中的第5、7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上述临时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4月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8日 下午2点00分

  召开地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

  至2022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14、16、18-21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上述第1-10、22项议案已经公司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上述第15、17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11-2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2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6-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关于向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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