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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2月31日作出了(2021)深国仲裁1406号《裁决书》,终局裁决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许昌市立医院应付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款项涉及金额为29,318.28万元(其中包含工程款、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和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仲裁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2021年7月16日,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与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仲裁申请并得到受理,受理案号为(2021)深国仲受3902号,并于2022年1月13日办理完仲裁受理手续,该案件涉及金额为6,368.61万元(其中包含借款金额、利息、违约金,未包含律师费和仲裁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3、2022年3月3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1002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于近日收到许昌市立医院管理人发出的《债权申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2022年3月3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1002破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并于2022年4月1日指定许昌市医院管理人担任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2年4月6日,许昌市立医院管理人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债权申报通知》要求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三家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5月20日24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获悉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进入合并重整程序后,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组,抽调专人负责梳理债权,收集证据,公司将按照《债权申报通知》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由于本次合并重整具体方案尚未出台,该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无法预估,后续公司将根据最终合并重整资产状况及整体申报情况评估本次合并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合并重整事项进展情况,积极主动通过各种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

  由于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许昌市立医院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目前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许昌市立医院被裁定合并重整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实质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进展情况,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许昌市立医院管理人发出的《债权申报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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