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改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因新增和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的条款编号及涉及条款引用之处,亦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修改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中,《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闵雨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闵雨琦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闵雨琦女士获得聘任后,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60753051
电子邮箱:investor@prisemi.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277弄7号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
闵雨琦女士简历
闵雨琦,女,1992年3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任上海申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助理,2015年7月至2017年5月任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任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9年7月至2022年2月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 2022年3月起任职于公司证券部。闵雨琦女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于2017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闵雨琦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38,672.8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三、本次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超募资金。
上述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欧新华先生代表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超募资金。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超募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7,734,988.49元,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4,526,286.60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43%。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叶慧,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俊,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徐福宽,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慧,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约7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无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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