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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16日,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国平、王旭斌、朱文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全体委员一致认同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仅为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估算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斌之妹妹王旭安控股的企业且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58.55万元,净资产28.6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6.19万元;净利润-22.86万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金华市金东区邢妙玲副食品经营部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由本公司副总经理方建华之哥哥方雹之配偶邢妙玲任其经营者,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1年,金华市金东区刑妙玲副食品经营部实现营业收入950.00万元,净利润58.00万元,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由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文秀之配偶叶苏娟之哥哥叶万军任其经营者,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1年,磐安县秀香副食品批发部实现营业收入460.00万元,净利润35.00万元,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9号”《关于核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55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482.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072.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185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2021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制订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保荐机构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鹤壁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李子园”)、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云南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李子园”)、保荐机构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鹤壁李子园和云南李子园、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24,165.6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置换金额24,165.62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2021年4月2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3,000.00万元,于2021年9月28日全额赎回。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上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受到疫情影响,公司在控制项目建设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生产基地的整体建设进度及产能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实际建设产能已达5万吨,已基本满足目前情况下西南地区的市场需求;江西区域作为公司重点开拓区域之一,通过扩建江西生产基地,有利于公司贴近市场,提升江西本地市场销售额,同时提升向华中、华南等周边区域市场的供货能力。基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原募投项目“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中尚未使用的10,19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投入 “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新募投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预计2023年建设完成并进行试生产。

  公司于 2022 年 4月 16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原募投项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变更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旨在通过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丰富产品结构,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难以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浙江李子园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李子园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部分生产线已于2021年8月份投产。

  注2:该项目部分生产线已于2020 年10月份投产。实际建设产能已达5万吨,已基本满足目前情况下西南地区的市场需求,详见本报告三、(八)之说明。

  注3:未达到满产状态,不对效益实现情况进行比较。

  注4:本报告期内不涉及。报告期后募投项目发生变更,详见本报告三、(八)之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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