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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友帮”、陕西友帮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友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2,5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18号公告)。

  2022年4月18日,陕西友帮与普汇中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汇中金”)签订《售后回租合同》及《售后回租物品转让合同》(前述售后回租合同及售后回租物品转让合同统称“主合同”),租赁本金(融资金额)为2,500万元,租赁期限24个月。同日,公司与普汇中金签署《保证合同》,为该笔融资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之日起三年。同时,来新胜作为山东友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按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陈庄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来新胜

  4.注册资本:3,6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山东友帮51%的股权,来新胜持有山东友帮49%的股权,山东友帮持有陕西友帮100%股权,陕西友帮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售后回租合同

  出租人(甲方):普汇中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租赁物:污水处理设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精馏设备及反应釜、离心机、*电线电缆*YJV 0.6/1KV、可拆卸生产运输线路等。

  2、融资金额:¥25,000,000.00元

  5、保证金:¥2,500,000.00元

  6、咨询服务费:¥700,000.00元

  7、租赁期间:共24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4、租金:共12期,偿还计划如下表:

  

  6、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物件所有权根据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置约定转移至乙方之前,甲方对租赁物件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

  7、租赁物的使用权: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二)保证合同

  债权人:普汇中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主合同承租人):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被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利息、名义货价、其他应付款项、违约金、经济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等。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来新胜

  担保范围:陕西友帮应向普汇中金偿付的而由担保人代偿的融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贰拾伍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致。

  保证方式:来新胜用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全部资产及债权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来新胜向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放弃其作为反担保的保证人的任何抗辩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25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6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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