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玻集团”)近日收到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的《告知函》,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告知函》主要内容
(一)股票裁定书情况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市中级法院”)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鈊渝”)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请,拟对中山润田持有的6,765万股南玻A股份强制执行,占中山润田所持股份的78.09%,占南玻集团总股本的2.20%。
(二)本次被执行的原因
申请执行人重庆鈊渝与被执行人中山润田、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深圳市中级法院依法冻结了中山润田持有的南玻A股票6,765万股。因上述股票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先冻结,经深圳市中级法院去函协商,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将其首先冻结的6,765万股股票移送深圳市中级法院处置。现深圳市中级法院裁定拟变价中山润田持有的6,765万股南玻A股份以清偿债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山润田持有的86,633,447股公司股份已处于被质押、标记或冻结状态,其中,质押86,6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2%;标记86,6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2%;冻结3,447股,占其所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
(三)根据《告知函》所述,中山润田正就上述事项与相关方磋商解决方案。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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