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31日,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6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办公平台。
4、反馈方式: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反馈,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2022年4月1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 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三、 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内部公式,结合公示情况,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对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所必要的程序。
2、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管和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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