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00万元(不含本次)。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逾期发生。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果,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1、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2、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公司授权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担保计划包含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保函类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裕”)、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荣基”)及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帝特”)。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批准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2、法定代表人:刘勇
3、经营范围:汽车减震器及其它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5、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单体报表):
宁波鸿裕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
2、法定代表人:林忠琴
3、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密封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零部件、密封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林忠琴持有其49%的股权。
5、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芜湖荣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
2、法定代表人:林忠琴
3、经营范围:密封件、减振件、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模具制造、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林忠琴持有其49%的股权。
5、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安博帝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为子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且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而预计的,有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预计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2022年度的融资需求以及满足正常开发业务的开展,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总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51%。其中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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