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4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邓丽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 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松林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分别为人民币41万元和35万元。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一致。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5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8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8,56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8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7,387.44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33.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3,354.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1439号)。
2.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度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共计1,602.7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3,063,354.12万元的0.0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共计1,602.78万元作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2021年3月9日销户当日将其全部转入公司建行北京铁道支行基本户(11001013900059118888)。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严格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1月10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共计1,602.7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3,063,354.12万元的0.0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共计1,602.78万元作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2021年3月9日销户当日将其全部转入公司建行北京铁道支行基本户(11001013900059118888)。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京沪高铁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京沪高铁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01816 公司简称:京沪高铁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2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按照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9,106,484,611.00为基数,向2021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派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1,128,394.40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铁路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强大政治动力,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勇担“交通强国 铁路先行”历史使命,有力有效应对疫情、汛情及市场变化带来的多重考验,奋力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1. 京沪高速铁路
公司是京沪高速铁路及沿线车站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通过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委托京沪高速铁路沿线的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和上海局集团对京沪高速铁路进行运输管理,并将牵引供电和电力设施运行维修委托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进行管理。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铁旅客运输,具体主要包括:(1)为乘坐担当列车的旅客提供高铁运输服务并收取票价款;(2)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担当的列车在京沪高速铁路上运行时,向其提供线路使用、接触网使用等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等。
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京沪高速铁路既是贯穿我国东部路网的大动脉,又是承接南、北高速铁路,连接中西部地区客运专线的路网核心。京沪高速铁路与京哈、太青、徐兰、沪汉蓉、沪昆等其他高速铁路相连接,通过其强大的运输能力和辐射效应,扩大了通达范围;途经的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等大城市均为重要的交通枢纽,为中长途旅客中转换乘提供了便利条件,减少了旅客出行时间和费用,对于改善我国东部地区交通结构,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
2. 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福安徽公司是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通过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委托郑州局集团、上海局集团和南昌局集团对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高速铁路进行运输管理。主营业务为高铁旅客运输,具体内容为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担当的列车在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高速铁路上运行时,向其提供线路使用、接触网使用等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等。
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等线路与京沪通道、沿江通道、沪昆通道、陆桥通道、京港澳通道等高速铁路主干线相连,处于“八纵八横”南北通道和东西通道的交汇点,连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长三角主要城市,具有明显的网络优势和通道红利,对于改善我国东部地区交通结构,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93.05亿元,比上年增长16.11%;营业总成本230.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1%;利润总额62.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1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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