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各方尚未完全确定整体交易方案,交易方案受到上市公司股价、交易标的估值、交易各方成交意愿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等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交易方案确定后,是否能通过交易各方的有权部门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也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生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4、本次交易的实施进度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的6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可能涉及本次交易方案需董事会再次审议。
一、本次交易的审议及披露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名家汇,证券代码:300506)自2020年12月16日(周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之相关的议案,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29日(周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2月27日、3月29日、4月28日、5月28日、6月26日、7月26日、8月25日、9月24日、10月23日、11月22日、12月22日及2022年1月21日、2月21日、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1-048)、《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1-05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1-06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1-06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1-09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1-13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1-14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三)》(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四)》(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十五)》(公告编号:2022-024)。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之相关的议案,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包括调整交易方案、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同时,公司对前次预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了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为57.4941%、修订了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修订了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内容。
二、 本次交易的进展及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交易各方正在对本次交易的补充协议、股东协议等相关内容进行沟通确认,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法律等现场尽职调查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履行质控或内核程序。
2022年3月起,根据张家港市疫情防控通告,对所有进入张家港市的人员严格实行“3+11”或“7+7”健康管理措施,中介机构部分人员受到了较长时间的隔离,导致在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和现场工作受到影响。2022年4月13日至19日,受疫情扩大的影响,张家港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实施静态管理,标的公司暂停生产经营活动,标的公司员工及中介机构员工无法正常在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和现场工作,对整体重组工作的推进时间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预计存在无法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的6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的风险。
公司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全面完成并签署本次交易的补充协议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同时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三、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各方尚未完全确定整体交易方案,交易方案受到上市公司股价、交易标的估值、交易各方成交意愿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等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交易方案确定后,是否能通过交易各方的有权部门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也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生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4、本次交易的实施进度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的6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可能涉及本次交易方案需董事会再次审议。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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