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44版)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技术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天台山药业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收购贵州世禧制药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项目、中药饮片生产线及仓库建设工程、40T燃气锅炉站项目、提取一车间改扩建项目、13号楼建设工程项目因本报告三(三)中所述原因,无法单独核算,因此无法列示“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两个项目的金额或内容
[注2]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预计2021年税后收益529.00万元,该项目2021年度实现税后收益48.63万元,贵州百灵虎耳草GAP种植基地项目预计2021年税后收益473.48万元,该项目2021年度实现税后收益113.99万元,由于两项目尚达不到全面推广条件,种植规模小等原因,本年度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注3]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软胶囊50亿粒生产线扩建项目预计2021年税后收益为79,621.39万元,已于2017年9月29日分期建设完成30亿粒生产线,该项目2021年度实现税后收益5,553.84万元。由于项目仅分期建设完成30亿粒生产线,本年度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注4]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北京营销中心的房屋已用于出租,本期实现的税后收益为74.86万元
[注5]收购和仁堂少数股东权益产生的效益与“收购贵州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合并考虑;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购和仁堂预计2021年税后收益为7,220.92万元,该项目2021年度实现税后收益-2,601.59万元。由于2021年部分月份停产以及2021年12月行政罚款的影响,本年度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注6]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计算收购正鑫药业预计2021年税后收益,该项目2021年度实现税后收益2,479.44 万元
[注7]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购生物肥业公司预计2021年税后收益为539.38万元,该项目2021年度实现税后收益-95.60万元。生物肥业公司未达到预期的税后收益,主要系生物肥业公司的产品所用的主要原料为本公司的药渣,由于受烟叶种植规模控制,销售量下降,未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但生物肥业公司作为本公司绿色再生资源循环效应的生态链,每年可为公司节约药渣处理费用约400.00万元
[注8]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计算建设糖尿病医院2021年度预计收益,该项目2021年度实现税后收益-1,970.66万元。糖尿病医院大额亏损,主要系糖尿病医院固定成本较高,但其受医保控费等因素影响,收入较低;糖尿病医院投资设立目的是基于糖宁通络产品的市场发展,但该产品目前为院内处方制剂,不能规模化推广,故而影响医院整体效益
[注9]颗粒制剂车间改造项目已于2020年度进入试运营期,本期实现的税后收益为2,643.64万元
[注10]糖尿病医院扩建项目已于上年度进行变更,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2-034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在销售费用列示变更为在营业成本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收入准则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 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 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其他业务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实施解答,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 问答的要求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在销售费用列示变更为在营业成本列示,2021年度涉及金额3,663.36?万元。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2-037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为372,535,114股,累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91.79%,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2年4月22日,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姜伟先生函告,获悉姜伟先生近日将已质押给信达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股份)情况如下:
三、质押用途、必要性及还款方式
目前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其投资运营的非上市公司产业经营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2-036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为21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8万元、关联方资金占用审计费用5万元、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专项审核报告费用3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审计费用10万元,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2021年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因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续聘其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天健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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